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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双方均出轨,离婚时一方能否索要损害赔偿
- 分类:法律知识
- 作者:天津婚姻家庭律师
- 来源:天津法岱律师事务所
- 发布时间:2021-06-28 14:25
【概要描述】一方出轨,在诉讼离婚中,属于过错方,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索要精神损害赔偿,但如果双方都有出轨行为,那么离婚时一方还能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吗?
夫妻双方均出轨,离婚时一方能否索要损害赔偿
【概要描述】一方出轨,在诉讼离婚中,属于过错方,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索要精神损害赔偿,但如果双方都有出轨行为,那么离婚时一方还能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吗?
- 分类:法律知识
- 作者:天津婚姻家庭律师
- 来源:天津法岱律师事务所
- 发布时间:2021-06-28 14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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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双方均出轨,离婚时一方能否索要损害赔偿
一方出轨,在诉讼离婚中,属于过错方,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索要精神损害赔偿,但如果双方都有出轨行为,那么离婚时一方还能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吗?
2010年5月16日,原、被告办理结婚登记手续,同年7月6日生育一女,取名刘某某甲。2015年1月5日,原、被告签订离婚协议,并于当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。离婚协议对孩子的抚养、抚养费的承担以及补偿金等问题进行了约定。离婚后,原告通过被告手机发现被告与一徐姓男子长期发生性关系,原告以受到精神打击为由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0元,并以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显失公平为由要求撤销离婚协议第二、三、五项约定的内容。原、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原告也曾与其他异性有不正当关系,离婚前,原、被告就此问题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进行过沟通,原告也表示痛改前非,并寻求被告的原谅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本案原、被告对于导致离婚的后果均有过错。因此,原告主张由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诉讼请求,本院不予支持。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,该协议以离婚这一条件而成就,本案原、被告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,该离婚协议因所附条件的成就而产生法律效力,且原告并未提供证据证明该协议存在可撤销的事由,因此,原告以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撤销该协议部分内容于法无据,本院不予支持。
离婚损害赔偿是因为夫妻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,过错方对无过错方的赔偿,由此可知,只有无过错方才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。本案中,双方都有出轨的行为,同属于过错方,因此原告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不成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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