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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离婚纠纷中,用彩礼购买的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
- 分类:法律知识
- 作者:天津婚姻家庭律师
- 来源:天津法岱律师事务所
- 发布时间:2021-03-05 14:08
【概要描述】天津离婚纠纷中,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大多数都不能达成共识,男方主张返还彩礼,女方主张嫁妆是个人财产,如此案例比比皆是。那么用彩礼购买的嫁妆,是夫妻共同财产吗?接下来通过案例法岱律所的婚姻家庭律师来做详细解答。
天津离婚纠纷中,用彩礼购买的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
【概要描述】天津离婚纠纷中,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大多数都不能达成共识,男方主张返还彩礼,女方主张嫁妆是个人财产,如此案例比比皆是。那么用彩礼购买的嫁妆,是夫妻共同财产吗?接下来通过案例法岱律所的婚姻家庭律师来做详细解答。
- 分类:法律知识
- 作者:天津婚姻家庭律师
- 来源:天津法岱律师事务所
- 发布时间:2021-03-05 14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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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离婚纠纷中,用彩礼购买的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
天津离婚纠纷中,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大多数都不能达成共识,男方主张返还彩礼,女方主张嫁妆是个人财产,如此案例比比皆是。那么用彩礼购买的嫁妆,是夫妻共同财产吗?接下来通过案例法岱律所的婚姻家庭律师来做详细解答。
张某和李某结婚已经三年了,有一个女儿两岁。结婚前,男方通过转账的方式,给了李某父母十万元作为彩礼。李某父母利用这笔钱购买了彩电、空调、冰箱、洗衣机等家电家具作为李某的嫁妆。婚后双方因为婚前缺乏了解,婚后经常发生争吵,导致女儿刚出生几个月就开始了分居生活。现男方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,李某也同意离婚,但双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事宜产生了巨大分歧,男方认为李某父母用男方给的彩礼钱购置的嫁妆,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。而李某认为,嫁妆是父母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,应归个人所有,不同意作为共同财产分割。
本案中产生的争议点在于彩礼和嫁妆的性质。彩礼的性质是赠予,而赠予时附加的条件是双方缔结婚姻,李某已经与张某缔结婚姻,并育有一女,所以赠予已经完成。嫁妆的性质在《民法典》中规定,属于李某的婚前个人财产,离婚时应归女方所有,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。
所以本案中,男方要求分割嫁妆,是不被法院支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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